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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6 编辑: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中组部从2011年起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按照中组部要求,现就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申报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支持措施

    中央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组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请申请者在“”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软件,通过申报系统填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并提交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2.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学术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2011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如推荐超过1位申请人,须对申请人进行排序。申报书及汇总表需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申报书一式1份(不需装订)、附件材料1份(需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人事处人才引进科。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 系 人: 高宇   丰硕

   联系电话: 85167448

 

    附件:2011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