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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组织部 提交时间:2015-9-30 11:49:37 字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高公司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实施,切实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吉高校联字[2015]2号)要求,公司将于近期对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关于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阅、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对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十二五以来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和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三个部分。其中,十二五以来的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加强党的建设上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党政联席会议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落实情况。

(2)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组织换届情况;党支部设置情况;员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会等群团组织如何有效开展工作。

(3)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在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方面的有效措施;在抓教师、员工两个主体人群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4)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教师和员工进行宗教活动情况,信教人数;是否发现有境外宗教势力渗透的情况;是否有反对和违反“三个不允许”现象。

(5)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班子是否重视党建工作,战斗力如何发挥;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党务干部开展培训情况。

(6)党员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情况;党组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谈话情况;近3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着重汇报近3年发展新党员的数量,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和党委会会议记录是否做到逐一表决,规范完整),是否有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如何发挥作用,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如何发挥作用;对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的培训考察和教育实践情况,有哪些工作特色和工作亮点;对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管理情况。

(7)载体活动情况。党建工作载体形式;在帮扶困难师生、促进教学科研、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及工作成效。

(8)党建信息化建设情况。共产党员微信、易信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订阅率情况;党员信息化平台教育措施。

(9)工作保障情况。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含平均每个教职工党员和员工党员的经费标准列支);在为党的活动开展方面提供的时间、场所和人员保障措施。

(10)工作考评情况。是否建立了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的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考核效果如何,考评结果如何运用。

汇报要突出特点,找准问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汇报结束后要将汇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邮箱。

2.现场查阅

(1)重点查阅2015年工作计划、十二五以来的党建制度文件、“三会一课”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纪要)、党组织换届情况记录、专项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记录、近3年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的记录、积极分子名册及考察教育材料、积极分子推优材料、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相关档案材料(含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票决情况、入党宣誓仪式材料等)

(2)查看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活动室

3.个别访谈

谈话对象为教工党支部书记、员工党支部书记、教工党员代表、员工党员代表、员工积极分子代表等各1人。

四、检查成果运用

此次检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状况,点评差距不足,用好检查工作成果。

1.情况通报。检查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同时该结果将作为党建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整改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情况,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抓好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公章,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组织部将严格按照整改报告内容督促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为顺利完成省里检查工作任务奠定基础。并以此为契机,对十二五以来的党建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各基层党组织要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坚决杜绝突击补充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检查工作组由公司党委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基层公司党委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组成,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协调和安排,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培强

电 话:85166374 13596409977

联系邮箱:liupq@jl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