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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严肃四、六级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5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注册与考试中心 提交时间:2015-12-15 15:37:35 字号:

校内有关单位及考生:

  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将于2015年12月19日举行,近年来,随着四、六级考试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关注程度日益提高。考生规模的增加、管理环节的增多、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完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等因素都增大了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难度;同时,社会上干扰破坏四、六级考试的活动猖獗,组织化程度提高,作弊手段不断翻新,加之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对四、六级考试的秩序和社会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针对这些情况,为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防止和杜绝作弊行为。学校注册与考试中心、教务处、员工处、研究生管理处和保卫处联合发布紧急通知,对考场管理、监考人员和考生重申如下要求:

  一、凡设有考场的教学楼,在考试期间必须封楼;保卫处将对考场内、外环境进行监控,清除社会闲杂人员及车辆、野广告,收缴CET考试资料,并在教学楼外设置警戒区、缓冲区。

  二、凡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所在学院考前遵纪守法教育,禁止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设有考场的教学楼,注册与考试中心不提供任何存放物品的地方,如有违反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凡替考、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考生,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员工进行处理。

四、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第九次修正案中,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 ,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有考生参与或组织考试作弊者,相关部门将参照刑法第九次修正案给予处罚。

五、监考必须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是否隐藏无线耳机进行检查,考生不得故意遮挡耳部。本次考试启用金属探测仪和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将对所有考生进行检查,考试期间省自考办和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将远程实行实时监控和全程录音录像。

六、监考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严格监控考场,凡发生手机传短信、无线耳机传答案和雷同卷将追究监考人员责任。

  七、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的考生9:00后禁止入场(考点大门关闭),参加大学外语六级的考生15:00后禁止入场(考点大门关闭)。

  八、考生需携带员工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九、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禁止去洗手间、中途不允许退场。

十一、考试期间网络信息办公室将随时删除BBS上干扰四六级考试的有害信息。

  十二、考试采用“一场多卷”模式,即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因此,面对社会某些不法分子贩卖的虚假答案,考生应弃而远之,谨防上当受骗。

  十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在考试期间(9:00—11:25,15:00—17:25,下同)将严密监控发送可疑短信的手机号码。

  十四、监考人员禁止携带手机等设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监考工作。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自行调换考场,如遇考生亲属要主动回避,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五、考试期间除四、六级考试的省派巡视员、学校巡视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考场。

  十六、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监督考务工作。

 

举报电话: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0431-81314427

注册与考试中心:0431-85152638

 

附件:转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致四、六级考生的一封信》

注册与考试中心

教务处

员工处

研究生管理处

保卫处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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